据香港媒体报道,李力持同周星驰 的关系,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成就了彼此。由88年合作拍《盖世豪侠》到进军影圈,《唐伯虎点秋香》、《食神》、《喜剧之王》,而终点站,是《少林足球》。正如与多位曾与周星驰合作过的人一样,李力持北上发展之后,“周星驰”三字,变成他的卖点。李力持演讲,或者开办短期课程,都爱用上“喜剧之王”这个名号、或者叫做“李力持无厘头喜剧大师课”,这个大师课是真实存在,还有毕业证书。不过,最近就出了事。
李力持上月宣布要开拍一部剧集,名为《喜剧之王2018》,已经物色演员。李力持说,电影版得90分钟,演戏这个行业好多岗位的励志故事根本讲不完,他还说他本人都是由一位仓务员,一步一步奋斗到现在成为喜剧导演,所以决定开了这套剧,要全面讲述小人物奋斗的励志故事,而这次他将会招募四名主角,至于故事大纲,有媒体引述称,是延续电影故事核心,都是追梦同“不忘初心”的故事,当一切准备得沸沸扬扬之际,周星驰旗下“星辉海外有限公司”向李力持发律师信,质疑《喜剧之王2018》侵犯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李力持微博发长文声明,这篇近千字的回应中,强调:
1。收到星辉嘅律师信,李导演感到“非常惊讶和抱歉”,称“近期我们两人都太忙了,没有时间坐下来喝茶聊天,导致产生误会。”“我们”未有指明系李力持跟谁人。
2。李力持称,《喜剧之王2018》系一个全新故事,讲述近年“我”在广州流花微电影教育片场带领学生拍摄作品时,发生的一些励志有趣故事。李称:“所编写的故事并没有抄袭或延续《喜剧之王》电影剧本内容,也不是在《喜剧之王》电影的基础上改编,与《喜剧之王》电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。只是创作的灵感像当年我和周星驰一起创造《喜剧之王》电影的灵感一样,来自于拍摄时剧组发生的真实励志趣事改编。”
3。关于《喜剧之王2018》这个名字是否侵权,李力持称他曾与广州正凯文化传播公司谈过,“考虑到这个名字代表了新一代演员的梦想,所以就去广电总局申报备案。”李力持解释,只是“申报”个名,并无混淆大众之意。
4。李力持称,广电总局又通过了《喜剧之王2018》这个名,又重申“此剧本是一个全新的剧本”,“因此我们并没有特别留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。”
5。李力持温馨提示大家,“虽然我是《喜剧之王》电影的导演,但在创作《喜剧之王2018》时,并非要做《喜剧之王》电影的续集,而是要编写一个全新的故事。”并指《喜剧之王2018》同电影版《喜剧之王》也没有特定的联系。
6。声明尾声,李导表示:“如果你认为损害了你的权益,我愿意道歉,也乐意修改。如果你愿意,我们可以像以往一起创作《喜剧之王》电影时一样,一起探讨改甚么名字,这样,即不侵犯你的权益,又可以延续我们对喜剧的情怀。”这个“你”,都没有注明是哪个“你”。是否是周星驰?李力持没说明。
7。最后,李力持继续同“你”隔空对话:“你是否还记得我们多年间共同合作的《唐伯虎点秋香》、《国产
“我们大家都是多年影视创作者,目的都是为了让大众看到更好的正能量影视作品娱乐大众,所以我一直坚持将这种正能量喜剧情怀延续下去。我也很希望各大喜剧大咖可以再度齐聚,我诚意邀请你参与这部新作品的创作或演出,延续无厘头励志喜剧风格的光辉时代。”
香港媒体致电李力持导演,他称:“没有回应。”又称:“留意内容,我道歉并不表示我有错。”